為什麼會這麼巧?
2005年請房東歸還押金的訴訟中,法官就曾經這樣問我。
我也不知道。
甯宜文先生在這場官司中交給房東幾張支票影本,說是已經將房屋押金歸還給我了。
因為其中一張支票的給付面額和押金金額相同,但是事實上那是公司歸還給我的另外一筆費用。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巧,我也不知道。我不知道是預設的巧合,還是後來發生的巧合,還有,為什麼這麼多巧合。
和錢有關的巧合還有其他的數字和費用。
1B0萬和1H0萬。
1B0萬是公司資本額,但是在開公司之前其實我們並不瞭解開公司的規定。所以一直將這筆錢當成是「本金」。
資本額按照規定要一直在公司,不能退還,但是因為不知道規定,所以合作契約就約定了我們提供開公司的本金,大愛台的第一期製作費入帳後先歸還,等之後資金發生缺口的時候,我們再借給公司周轉。
後來再借給公司的這筆錢,我們也當成了「本金」。訴訟的時候請了律師,律師將這筆錢改稱為「週轉金」。
民事判決書中記錄了週轉金的金額是三百萬元。
1B0+1H0=300
電視台的製作費入帳前,依照約定,我們只需要提供1B0萬,但是後來因為一些原因,我們提供了超出1B0萬的金額。
其中一個原因是簽約的日期超過了預期。
不只是超過預期,而是遲遲沒有電視台要什麼時候簽約的消息。
於是,甯宜文先生在只有三個人的公司裡,嚴肅的,把我叫到公司的一道牆後面,小聲的說,他決定還是要先付一筆錢。
我不相信。難以置信。
大愛耶?!
怎麼也會有這種事?!
也,對,我用了也這個詞。
甯宜文先生說,他本來沒打算告訴我,想最後的時候再自己付,所以最後才會訂3:7的分配方式(最開始要找我們合作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約定),但看樣子現在要提前給才行,可是,他說我也知道的理由,他迷信。
我們曾經提過可以用借錢投資的方案,但甯宜文先生告訴我,他必須和別人合作的理由,就是因為不能用自己的錢投資。
後來是不有是用他自己的錢,還是只用了我們的錢,我不知道,但是,他說之前必須和其他單位合作就是迷信的關係。
一個問題有時候會引出不只一個答案。
以前呢?我問。
甯宜文先生除了回答時間,還回答了其他答案。
包括了所以要等他的妹妹的原因。
我們之前討論過會計人選,甯宜文先生說過他妹妹還不一定會答應,我則建議那就找他的二嫂好了。
因為甯宜文先生製作的第一部大愛戲的隨片會計就是他的二嫂。
可是至於為什麼不選擇二嫂的原因,後來他的妹妹告訴了我更完整的答案。
而那個答案就又和洗衣事件又有些關連,但是會越扯越遠,就先不提了。
後來會計甯宜男小姐告訴我,她自己也是後來[智慧花開]的時候才聽到她二哥二嫂的說法,會和一輛車有關係。
要給一筆合作時甯宜文先生先前沒有提到的費用,因為簽約的消息比預定的時間晚了的關係。
我告訴父親,父親無奈說,好吧,到時候把帳號給他,他好轉進去。
甯宜文先生笑說,懷心,這種錢沒有人進銀行的。
………我想起以前就知道的一些事情,應該真的是甯宜文先生說的這樣。
然後甯宜文先生說已經告訴電視台長官後,記得三天內,居然就有確定甚麼時候簽約的消息,而且集數從35集延長到了42集。
甯宜文先生告知付款的那天,我領了錢,但甯宜文先生說,因為延長了集數,所以也要加錢。
臨時的消息,只領了之前說好的數目。甯宜文先生表示,不然他自己先付要加的錢,但是製作費一下來就要先歸還給他。
吃水餃。
甯宜文先生付錢後回公司說那天晚上吃的也是水餃。
然後聽了一些細節陳述後,才發覺到很荒謬。
回想起來,這應該是第一次覺得大愛戲劇也未免太荒謬了。這位長官製作的其中一部戲裡的主人公,在回到家看到有人送來水果禮盒後,追著退還了回去。
我曾經感動而極有印象的一段情節。
從訪問,審劇本,到審帶。
大愛台的製作費從何來?
製作公司的盈餘該如何?
都有責任。
錢的來源和去處。
巧合
數字的巧合。
資本額和付給長官的這一筆費用加上超過原先約定的數目再借給公司的週轉金,在第一期製作費入帳後開了一張支票ccA歸還給我們了。
大愛台提撥的製作費第一、二期是支付現金,之後用支票給付,支票兌現之前,我們依約定提供三百萬週轉金,結果這筆週轉金不夠。
種種因素,比如因為延長集數,每次要支付的演出費相對的會比預期多,就發生了這筆週轉金不足的情形。
也就是甯宜文先生先前的合作對象提供的週轉金不到300萬,但我們提供了300萬結果還不夠。
大愛台的支票可以到銀行借款,2003年我還不曉得用支票借錢叫票貼,票貼是父親提出的方法之一。可是甯宜文先生說不想在銀行留下借錢的記錄,所以他可以自己借給公司,但是利息的算法比銀行高,而且要崔懷心寫收據,因為要當做「不是他的錢」做的投資。
後來,結果就變成「我還向他借錢」這樣的說法。
借據上的數字1C0萬元,這筆錢的利息後來也成為一個爭議點。父親曾經反對不必要也不合理,可是依照3:7的盈餘分配的比例,其實甯宜文先生收到的利息自己付了七成。所以儘管我也知道甯宜文先生要借錢給公司的原因可能是想賺利息,但想並沒有必要為此衝突,就算了。
所以他想賺利息就讓他賺吧。我這樣告訴父親。父親在2003.12.09的會議中提到,只是我們自己也就又有了評價。
可是後來訴訟時甯宜文先生居然辯稱,我們不管公司,所以他才借這筆錢給公司。
再有,2003.12.09那天,他則告訴我們,這筆錢他是向黃大明他們借的,導致黃大明他們要我們接管公司。
無論這筆錢的來歷究竟是如何,真相之一是這筆錢加上利息, 2003.12.09之前公司都已經付給甯宜文先生了。
公司先歸還甯宜文先生1C0萬中的100萬之後,又發生了週轉金不足的狀況。甯宜文先生又表示自己可以借給公司,可是我們就沒再接受他提出的條件。不過因為契約約定我們只需要借給公司300萬週轉金,所以就以妹妹的名義再借給公司1H0萬,1H0萬歸還給妹妹的時候,數目比之前的1C0萬大,時間比1C0萬久,但利息比1C0萬少。少得多。
資本額是1B0萬,妹妹借給公司的錢是1H0萬。加起來也是請求的歸還的週轉金的金額300萬。
300萬週轉金的解釋,甯宜文先生先民事一審的時候先提出了ccA號支票,說是我們向公司借的錢。在我們提出說明之後,甯宜文先生又改稱300萬中的1B0萬是資本額。
無巧容易輸。
我們律師的名字除了有巧也很巧。
巧合的人事物。
甯宜文先生簽過一張收據。那張收據我一直收在公司的抽屜中。
有天,覺得抽屜被翻過,那時候還沒買cc1*****8號支票買的電腦,所以張進慧小姐會坐在我的位置使用電腦,我想或許是和之前一樣,張進慧小姐打電腦時臨時放了些零食什麼的在我的抽屜的關係。而這天公司來了一位客人,一位我至今不曉得真實姓名、身分的朋友,蔡先生。
我和會計和蔡先生三個人聊天,甯宜文先生走來問我那張收據呢?
才想通原來抽屜被翻過的原因是找那張收據。
幾天前,父親提起說想看看這張收據,所以我帶回家了。
甯宜文先生說,記得撕掉。
蔡先生在甯宜文先生離開後,問我甯宜文先生要我撕掉什麼東西。
我回答是一張收據。
蔡先生笑,金錢往來的單據都來要留下來不能撕的。
我告訴父親,父親也贊同不能撕。
所以甯宜文先生在民事訴訟時提出ccA支票,說是我們向公司借的錢,我們只好解釋,事實上ccA支票是公司還給我們的錢。
是1B0,加上這張收據的金額,和另外多借給公司的錢。
甯宜文先生當庭看過收據「本人」,也承認了收據的內容。
或許除了收據,也還是有其他證據。
以前還有要付錢給長官當天,甯宜文先生發的,說今天要付錢的簡訊(就算甯宜文先生否認簡訊,也還是會有那又是如何告知的方式),而我領錢那天,甯宜文先生也領了錢。
但是,除了一定比較麻煩,甯宜文先生還有可能會再對錢的原因和用途做出其他的解釋。
我們並沒有想要掀開這一筆帳。本來。開始的時候。
但是甯宜文先生提出了謊言,我們只好不得已被逼的,卑鄙的交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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