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一個謊言,就要用更多的謊話去圓。是眾所周知的一個說法。
但是同樣的,要澄清一個謊言,雖然或許能夠單純的解釋那個謊言(往往是有圖有真相的情形),可是有時也需要補充更完整的過程和前因後果才能解釋、還原事實和真相。
尤其是扭曲事實的那種謊言,就必須還原和呈現更完整的過程才能夠澄清和還原真相。
如過帶這個問題,甯宜文先生於刑事訟訴答辯狀陳訴,崔懷心堅持委託「阿發」過帶。
到「阿發」過帶是事實。崔懷心曾經堅持也是事實。
可是更完整的過程則是:
一、崔懷心開始就沒有堅持[智慧花開]要到「阿發」剪接。
二、所以[智慧花開]的剪接案開始才會就交給「阿德」。
三、為什麼需要另外過帶?聲音發生的問題後面會詳細解釋。
四、崔懷心曾告知甯宜文先生,和隔壁剪接室借剪接機過帶就可以解決。
五、而且本來就根本不應該發生到「阿發」過帶的情形,因為「阿德」承包案子本來就還應該自行處理完成。
六、崔懷心到最後是堅持要讓「阿發」完成過帶工作。因為既然已經「明確確定」是機器問題,所以只要一次過到符合大愛台的音量規格,就能依循繼續。
而且依照與剪接室簽訂的合約,剪接室要負責完成工作到帶子入庫,所以「根本」就不應該發生需要到「阿發」過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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